goodz (陀羅尼) 於南師資教小站-南大國術社版 筆
一、自古流傳十八般兵器分九長九短, 九長為「槍、戟、棍、鉞、叉、钂、鉤、槊、環」, 九短為「刀、劍、拐、斧、鞭、錘、棒、杵」。相傳為戰國時期孫子、吳子所遺傳。
二、十八般器械中最為普遍者數刀、槍、劍、棍四者,其中鎗為長兵之王,而劍為短兵之首。
以下簡介刀、槍、劍、棍之特性:
(一)刀:
刀有單刀、雙刀、大刀等。刀法以剛猛快速為主,有「刀如猛虎」之謂。而單刀刀法分「展、抹、鉤、剁、砍、劈」。其中,因一手執刀,一手無物,最難安頓者,即不執刀之左手。故單刀端視其左手掌法是否隨刀進退,裹身自如。雙刀者,則端視其步法進退與刀法合一。俗諺:「單刀看的是手,雙刀看的是走」。而又有所謂:「捨命單刀」的說法。亦有「劍走輕,刀走黑」的說法,正標明刀法快速剛猛的特性也。
(二)槍:
鎗為長兵之王,練習任何兵器,皆以能破槍為法式。足見槍之地位。俗語說:「槍紮一條線,棍打一大片」,又有「槍似遊龍」的說法。槍法鍛鍊以紮槍為根本。槍法分「拿、攔、紮、崩、挑、搖、壓」。而練槍必求身法腰力之靈活運用與槍法合一為尚。
(三)劍:
劍在兵器中,最為雅緻,而在兵器中,既雅且利者,名之為寶。然練劍絕不可與練刀混為一談。蓋刀為單刃,而劍有三尖,(左右刃與劍尖),故刀有纏頭裹腦,而劍絕無過頂者。且練劍有左手劍訣,所謂「劍不離腕」,運用腕勁處甚多,剛柔並重,而需輕靈之身法腰力配合。又有所謂「劍如飛鳳」,故練劍亦可名之為「舞劍」。劍法分「點、崩、截、挑、刺、扎」為重要。且劍之為用,多在劍尖。比較上,練劍遠比練刀、棍高深而難也。
(四)棍:
棍為簡便之兵器而隨處皆有。練棍雙手多執中腰,但上下活動並非固定一處,乃是「活把」,棍法分「點、打、纏、掃、劈」。而用法兼槍帶棒。所謂「棍打一片,槍紮一線」。但需知「打人千下,不如一點」。棍法在今日亦不失為甚實用之兵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