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utnkungfu (版務) 於南大國術社網站 筆
背景
相關人員:共同作者ID DuvetLain, puba0810
爭議事件:文章「獨孤求敗劍學考証」、「聊天--達摩血脈論片段過程」
時間:April 20-27, 2009
地點:台南大學沐蒼國術社討論版
版主認為
ID puba0810之言論:
「對對對!聽你這麼一說,我覺得大概找到我們可能達成的共識了....以後請自
動將我的發言視為聊天內容,比照辦理~~
我個人比較喜歡無厘頭的聊天,聊天比較快樂。
我不喜歡被畫地設限的規定東、規定西,這種到處碰壁的感覺會讓我喘不過氣簡
直快抓狂。你能了解嗎?
當然我知道放縱自己所帶來的後果就是我無法得到很專業的學問,不過我一向信
奉「不自由毋寧死」的觀念,所以我其實不需要任何人提醒或建議,「除非我主
動向你請教答案」時例外。﹝雖然真正的自由是不存在的,但我追求合理的自由
總可以吧?﹞
還有我之前忘了聲明一件事:目前我唯一接受可以當面建議我甚至指責我的人,
大概只存在四個人....侯老師、廖老師、我自己的老師,跟阿良。一共四位。
除了這四個人我不太會反抗之外﹝因為歷練、實力與戰鬥力真的差太多了,我心
悅誠服﹞,其他任何人企圖建議或指責我,都會遭受猛烈的反抗,萬一情節嚴重
時我甚至會考慮使用決鬥來解決爭端。
說穿了,基本上我只崇拜強者跟專家,其他的就免了。
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前幾天跟你吵半天的原因....坦白說,不管你再怎麼厲害,
在我心目中你畢竟只是個晚輩啊!
你想想,我這麼自大的人怎麼可能容許一個晚輩的大道理?怎麼可能接受一個晚
輩的建議或指責?﹝我知道我這是老人家的固執思想,你不用說出來我自己也了
解~~﹞
抱歉我實在沒有惡意,但我覺得我必須說出實情,因為我討厭因為一再誤會而跟
朋友吵架....所以請你原諒我說話莽直。」
有違版規之虞。
依據案例
按版規釋疑一文之基本原則,「往後的版務大抵以上述原則處理,如果有新的事件,沒有案例可循,那就依當時的情況做妥善的裁決。」,摘要內涵:
1.言論的自由不能無限上綱,講求發言負責之態度。並依闡述為「玩笑話不要亂開,尤其是當發言內容牽扯到別人的時候。在發文上,講某事情或事件時,最好說明出處或引用來源,糾紛事件的描述盡可能明白,也盡量不要瞎扯、杜撰內容,或是講某些無理取鬧的話。」
2.相互尊重之原則。本版本非一言堂,或有反對意見本屬常事。「版主基於相互尊重的原則,只在於保障不違反版規的發言權與成員地位平等的概念,不過於介入發言內容。」故,「其他任何人企圖建議或指責我,都會遭受猛烈的反抗,萬一情節嚴重時我甚至會考慮使用決鬥來解決爭端。」「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前幾天跟你吵半天的原因....坦白說,不管你再怎麼厲害,在我心目中你畢竟只是個晚輩啊!」之言論有違平等概念之虞。及後所述,之糾正案之討論,亦無法要求為自己言行負責之態度。
3.討論斟酌處分情事是否合宜,以三天為限。
結論
依版規釋疑文中,「版主處置版上事務的案例若無引起強烈的反彈,或經過處置說明釋疑後大多數成員們能夠認同,那麼這個案例即視為有效,往後相關事件也依該處置進行。」為確保ID puba0810權益,立意以三天做為處置討論原則,並建議以中立客觀者檢視事件之前因後果,及相關處置是否合宜,並確保過程符合法治精神,公開一切程序,未處置前個案能有合法程序管道申訴。結果期限已到,無有異議,按原所述方法加以處置,取消共同作者之資格。並尊重ID puba0810之意見,刪除以其名義發表之所有文章。
本案釋疑
以平等、善意、尊重、理性與經驗為溝通之原則。進一步解釋,
平等為言論發表者彼此發言無有社經地位之概念,無有長輩晚輩權威之別,發言權及內容不受到先於言論內涵之條件影響。
善意為理解對方背景立場,轉換觀點角度思索對方所作所為背後之原因,相互體恤,無有傷害之心。
尊重為認同個人受限於自身所知與經驗,立論或見解有所極限,不因內容所誤而對其人身有所貶低或藉意傷害。
理性與經驗為討論發言之立論依據,即為能對物象進一步的認識,透過概念、分享、譬喻、事例、判斷等達到過程後的認同與否定,而非否定後的概念、分享、譬喻、事例等。
延伸
法治(Rule of Law) vs. 法治國(Rechtsstaat)
其他事項
尊重ID puba0810之意見,刪除以其名義發表之所有文章。
討論
依版規釋疑文中,「版主處置版上事務的案例若無引起強烈的反彈,或經過處置說明釋疑後大多數成員們能夠認同,那麼這個案例即視為有效,往後相關事件也依該處置進行。」之原則,待留三天至五月五日作為釋疑內容之修改與討論,其結果作為往後處理版務之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