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nutnkungfu (版務) 於南大國術社網站 筆

「致 國術社九十七級(含)以上歷屆學長學姊(上)(下)」涉及他人對談訊息,須確認其談話內容性質始能決定是否能給予第三者知情。未經本人同意擅自進行張貼、公開之動作,散佈訊息,有侵犯權益之虞,故將其滯留七天。因參與談話之對象交流屬信賴保密原則,未必會公開於他人,要貼請先經過參與談話人之同意。

參考資料:
http://www.ilf-tw.com/modules/newbb/viewtopic.php?topic_id=1040&forum=4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南大沐蒼國術社 的頭像
    南大沐蒼國術社

    台南大學沐蒼國術社

    南大沐蒼國術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